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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规范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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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规范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通知

各导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引导研究生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链接:www.acge.org.cn/aiCase/enter)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位授予工作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须根据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的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全面、如实形成《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以下简称《声明》,见附件1),完整披露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相关情况。学位答辩时,申请人须提交一份经本人签字的《声明》供答辩委员会质询;答辩后,交由二级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二、自2026年下半年学位授予批次起,启用新版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实践成果原创性声明》(见附件2、3),原版本不再使用。新版原创性声明与《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均为学位申请必备材料,须按学位材料要求一并提交审核(注意:2026上半年已答辩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也需按此通知补齐以上材料)。

请各导师做好通知传达,督促研究生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筑牢研究生学术诚信防线。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部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

1.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

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页(新版)

3.学位实践成果原创性声明页(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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