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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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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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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和《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遵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情及学校、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考试复试小组专家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考试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具体考核。院长是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责任人。

(一)湘雅三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国刚

副组长:何庆南 朱晒红

 成员:张浩 李小荣 徐大宝 杨明华 吕奔 张如旭 容鹏飞 欧阳文 谭国林 邓昊 徐克前 熊炜

 秘书:袁秀洪 李夏雨

(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何庆南

副组长:张国刚  朱晒红

 成员:张浩 李小荣 徐大宝 杨明华 吕奔 张如旭 容鹏飞 欧阳文 谭国林 邓昊 徐克前 熊炜

 秘书:刘典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招生考试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各学科要针对新的招生考试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招生考试和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期间,研究生部和各学科秘书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三、招生考试复试对象

报考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包括已预录的直博生和报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工程博士及专项计划考生。已参加面试的直博生可省略本次考试复试程序,但必须再次核实下列内容,并将相关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1.是否有违纪违规受到处罚情况;

2.能否正常毕业;

3.核定拟录取学科及专业代码及名称、导师;

4.确定是否享受奖学金、助学金;

5.针对录取为非定向且非本院的考生发放调档函;

6.放弃直博生资格考生,须向所在我院递交书面放弃申请,经我院同意后,报研招办备案。

四、招生考试复试方式

(一)考生资格审查及报考材料初审

我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按照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南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工作办法》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筛选,对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和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具体审查办法如下:

每份申请材料分别由报考导师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至少3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材料审核成绩= 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公示,参加考核人数与导师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能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上外语水平和专业课考试,学校按照考试成绩划定复试名单后进入复试环节。

材料审核评价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总分

学术背景(20分)

学习工作经历,硕士阶段的成绩(含对硕士论文评阅成绩)及外语水平等。

100

已取得的成果(20分)

论文、研究报告、专利、奖励、专著、标准、规范等成果。

攻博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规划(10分)

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学术思想,具备进行科学研究的潜质。

专家推荐(10分)

推荐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综合能力(40分)

能够体现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我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采用网络远程的形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平台,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远程考核,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考核“替考”。考生须通过网络远程平台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三)考核时间:2021428-430

(四)考核工作方案

1.考核小组设置

根据考核内容分别设置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外语水平考核小组、专业能力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所有参与考核工作的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务必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尽职尽责,确保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若有亲属参加本次博士生考核的,必须回避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认定和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有关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实施。

2)外语水平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的考核。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按二级学科设置(内科学、外科学可以按三级学科设置)。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考生所报考的指导教师必须为考核小组成员。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合格分均为60分,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我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试行)》要求对考生表现进行打分。

2)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听说交流或笔试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可进行专业外语考核。

3)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试由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专业知识结构和素养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根据学科要求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均可。若为面试,则准备的试题套数不低于参加本组考核考生人数的120%,时间充足条件下也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形式。考核成绩按考生报考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5心理素质测试说明:

(一)心理测验实施说明

为保证测试结果相对准确,请考生在428800-1730,在稳定的地点进行测试,校园网或者外网都可以进行测试,测试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即可。此次心理测验提供量表为SCL-9016PF,请考生两个测试都做,用时约为30分钟。

(二)心理测验实施流程

第一步:登录网址http://ruige.csu.edu.cn/

第二步:进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报名号(10位)。

第三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四步:进入测试系统前台——心理测评——参与测评,进行测试。

第五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3.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五)复试工作安排

1)总体时间安排:

1426-427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务会审核复试方案

2427日下午召开博士复试工作会议、复试小组培训并发布博士复试方案

3427日各复试小组进行考生资格审核,若有笔试考试则同时建立题库

442810AM 报送各学科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及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5428-430日完成各学科复试考核。

2)考试复试时间2021428-430

3)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1、我院招生导师计划和类别(见附件1)

2、具体复试面试的时间(待定)

3、复试的名单(资格审查后,428日公布)

(六)录取工作及原则

1.考生录取须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按复试单科成绩合格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确定。

2.按照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包括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工程博士等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可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复试和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直接攻博考生不能按期毕业和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在报到入学时若仍保留有硕士或本科学籍,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校研招办,按期不能调档者取消录取资格

4.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其他相关要求:

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专业和招生导师。

2)不能突破学校所下达各类招生计划限额。招生导师年度招生人数上限为3人(含跨二级单位、工程博士、专项计划)。未确定具有2021年博士生招生资格人员不得招生。

3)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类博士生占用导师原定招生计划;录取少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高校思政骨干计划、工程博士(学校以专项形式下达)四类考生不占导师原定招生计划,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每年招生人数3人限额。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根据相关文件,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制要求如下表:   

2021年博士生新生学费、奖助学金标准、学制

学位类别

 

(万元/.年)

学业奖学金(万元/.年)

助学金

(万元/.年)

 

学术型

1

1.5

2

4

(直博生为5年)

临床医学专业型

(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

1.5

1.5

2

4

工程博士专业型

1.4

0

0

4

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少干计划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

——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八)调档函发放

针对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非在职“少干计划”考生寄发调档函,调档单位只能填写下发名单中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若有更改,须报研招办审核批准)。本学院本科生或硕士生录取为本学院博士生时无需发放调档函,但在学院内要注意做好档案交接。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均需在530日前调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由各二级单位负责清理并将结果上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对未按规定时间调档的考生,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攻读证明递交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到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成相关信息;

2.到学校研招办签订“定向协议书”,完成后交由考生带回其定向单位签署;

3.考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在“定向协议书”上进行签署盖章。

4.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考生自留1份、定向单位留存1份,余下2份由拟录考生在53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同时递交考生单位同意“脱产攻读博士生”证明。

(十)疫情防控

我院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核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使用电脑和手机下载云考场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安装并熟练操作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并按要求进行测试。具体见《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或苹果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面试房间。

(十二)纪律要求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十三)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我院须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我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备注: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科室通知,请考生们留意。

医院监督电话:研究生部0731-88618472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部

2021418

附件1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

附件2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河西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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